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GCD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通过换届,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有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GCD员选拔进村(居)党组织班子,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动珊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时间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1年1月底完成。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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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会选举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则上各村(居)党组织须在2021年1月8日-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各村(居)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有关规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方可开会选举。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选举的结果当场公布。对选出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镇党委行文批复,村(居)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要对这项工作加强指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整个换届工作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内容、环节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GCD章程》《中国GCD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GCD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拉帮结派、进行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和社会邪恶势力破坏选举工作等违法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选举环境,确保全镇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