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民政)

更新时间:2026-01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局党组关于召开2025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扣“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民政会议部署,锤炼政治品格、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会议主题,严格遵循“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把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根源剖析、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民政干部、服务对象、社会组织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X条,深入查摆自身在思想、政治、能力、担当、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汇报如下,恳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政治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品质,政治能力是履职尽责的核心支撑。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自身仍存在政治素养锤炼不扎实、政治能力提升不全面的问题。一是政治忠诚的实践转化不够到位。能够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在将政治忠诚融入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时存在差距,对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重要论述蕴含的政治意义领悟不深,未能始终从“国之大者”的高度谋划推进分管工作。例如,在落实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的“四个体系”建设要求时,更多聚焦业务层面的任务分解,对其保障民生福祉、巩固执政根基的政治价值思考不足,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缺乏政治站位引领,落实效果未能完全达到预期。在指导分管科室开展工作时,有时忽视政治要求的同步传导,存在“重业务指标、轻政治引领”的倾向,未能充分彰显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二是政治“三力”存在短板弱项。政治判断力有待加强,面对民政领域复杂多样的工作局面和社会舆情,对潜在风险隐患的政治敏锐性不足,未能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如在处理某养老机构违规收费引发的舆情时,首先考虑“平息事态、避免炒作”,而没有从政治高度分析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群众信任危机,未能及时举一反三完善监管机制,错失了以点带面强化行业治理的契机。政治领悟力存在偏差,对上级决策部署的学习多停留在表面解读,缺乏结合本市民政实际的深度消化吸收,导致政策执行中出现“上下一般粗”的机械照搬现象。在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中,简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未能充分考虑本地丧葬习俗和群众思想观念的特殊性,导致部分惠民殡葬政策推行受阻,未能从政治高度认识殡葬改革对社会文明进步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意义。政治执行力打折扣,对党中央关于民生保障的重大决策部署虽然能够落实,但在跟踪问效、闭环管理上不够有力,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如在执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等政策时,有时满足于“程序合规、按时完成”,对政策落实后的实际成效、群众获得感关注不够,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政策空转”“落实偏差”等问题破解不够及时有力。三是理论武装与政治实践融合不深。将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能力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脱节问题。学习中存在碎片化、浅表化倾向,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关于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的核心要义,以及总书记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下功夫不够,缺乏系统性、深层次的思考钻研。参加中心组学习时有时满足于“到场签到、记录笔记”,对创新理论的时代背景、实践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在如何将新发展理念融入民政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方面,缺乏融会贯通的能力。例如,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中,对总书记总书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理解停留在宏观层面,未能结合本市老龄化率高、空巢老人多的实际细化落实路径,导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进度滞后于预期,截至2025年底仅完成年度目标的75%。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对照党章党规要求和新时代党性修养标准,自身在党性锤炼的主动性、持续性、深刻性上仍有欠缺,未能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党性锤炼的主动性不强。存在“任务化”“应付式”倾向,将党性修养等同于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学习任务,缺乏主动对标对表、自我净化提升的自觉意识。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尖锐,存在“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思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对他人存在的问题委婉含蓄,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一些违背党性原则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惕性不高,未能及时自我警醒、自我纠正,党性修养的常态化锤炼不够扎实。二是理想信念根基不够牢固。对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在面对民政工作繁重任务和复杂矛盾时,偶尔会产生畏难情绪、懈怠思想,缺乏从理想信念中汲取奋进力量的自觉性。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常以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事务性工作多为由,压缩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时间,工学矛盾处理不当,导致思想境界跟不上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对“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使命定位把握不够精准,在推进工作中有时忽视了党性原则与为民宗旨的统一,理想信念的“压舱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党性修养的实践淬炼不足。过度依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传统方式提升党性,缺乏在实践中锤炼党性的意识和举措,未能将党性要求有效融入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等具体工作。在面对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不均、殡葬服务公益性不足等老大难问题时,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斗争精神,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反映出党性修养中担当精神、创新意识的欠缺。在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时,有时过多考虑分管领域工作推进的便利性,对全局工作的统筹配合不够主动,党性原则的坚守不够坚定。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三个敬畏”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修身之本。民政工作直接服务群众,尤其需要始终坚守敬畏之心,但自身在践行“三个敬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上仍存在差距。一是敬畏人民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随着职务提升,深入基层一线、贴近群众的主动性逐渐减弱,与困难群众、基层民政干部、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等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明显减少。2025年累计深入基层调研仅12次,其中蹲点调研不足3次,远低于“每月至少1次基层调研”的要求,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感知不敏锐。存在“走马观花”式调研现象,调研前准备不充分,缺乏针对性的调研提纲;调研中听取干部汇报多、听取群众意见少,收集的第一手资料不充分;调研后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有效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举措。例如,在调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时,仅走访了3个乡镇的5所学校,未能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核心问题,导致制定的关爱服务政策针对性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难”“殡葬贵”“救助慢”等急难愁盼问题,虽有部署但跟踪问效不足,部分整改措施停留在文件层面。如针对群众反映的“高龄津贴申领手续繁琐”问题,虽已推行“线上申报”,但未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不便,线下代办服务覆盖不全,未能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敬畏组织的纪律观念不够牢固。能够遵守组织纪律和程序要求,但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上仍有欠缺。存在“随大流”的思想,在集体决策中有时发表意见不够充分,对不属于分管领域的工作关注不多、建言不足,未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执行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时,有时因遇到困难阻力而产生畏难情绪,缺乏主动向组织汇报进展、争取支持的意识,导致部分工作推进缓慢。对组织安排的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有时存在应付心态,未能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对组织赋予的职责使命认识不够深刻,敬畏之心有所弱化。三是敬畏法纪的底线思维不够强烈。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但在细节小事上警惕性不高,存在“小节无害”的思想。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理解停留在表面,未能结合岗位风险开展针对性学习,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部分政策边界把握不够清晰。在审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社会救助项目资金时,虽然坚持按程序办理,但对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管不够到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对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对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点防控措施不够细化,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推进民政领域执法监管工作中,有时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处理不够坚决,缺乏维护法纪权威的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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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每月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学,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每年完成2篇以上高质量调研报告,重点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等民政重点工作开展研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指导分管科室建立“每周集中学习1次、每月交流研讨1次”的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分管领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提升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破解民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政治能力锤炼,主动对标政治“三力”要求,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1次政治能力自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始终把政治要求放在首位,确保民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深化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一是增强党性锤炼的主动性,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每月开展1次自我党性分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主动参与党建实践活动,在服务群众、攻坚克难中淬炼党性,增强担当精神。二是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把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三是强化组织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程序要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坚决执行组织决定。在集体决策中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对组织的敬畏之心。

(三)站稳人民立场,提升服务质效。一是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落实“一线工作法”,每季度至少深入8个乡镇(街道)、15个村(社区)、20家民政服务机构蹲点调研,全年走访困难群众不少于50户,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建立“民呼我为”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对群众反映的救助申请难、养老服务差、殡葬收费乱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反馈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牵头推进一批惠民实事。2025年重点完成:新增家庭养老床位4000张,实现居家上门服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新建、改扩建城乡公益性公墓8个,新增节地生态安葬穴位1.2万个,降低殡葬服务收费标准15项;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将低保、临时救助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免申即享”,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三是提升调研质效,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精神障碍患者“精康融合”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6次,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机制,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建议,及时转化为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案,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勇于攻坚克难,增强履职本领。一是聚焦民政重点领域改革,牵头组建养老服务提质、社会救助精准化、殡葬改革深化三个工作专班,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针对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不均问题,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5年底实现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村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85%以上;针对社会组织监管难问题,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社会组织活动全程动态监管。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统筹协调、应急处突、群众工作能力。每半年组织1次分管领域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数字化办公、政策解读、应急处置等技能;主动加强与财政、人社、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破解民政工作跨部门协作难题。围绕民政数字化转型,带头学习智慧养老、大数据监测等新技术,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三是激发创新活力,敢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民政工作新思路新举措。在婚俗改革、社区慈善等试点工作中,大胆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特色路径;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发社会参与民政工作的活力。

(五)严守纪律底线,压实治党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重点加强对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资质认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制定防控措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谈话,每年开展2次廉洁教育,筑牢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二是深化清廉民政建设,创新廉洁文化传播载体,打造10所市级廉洁文化示范民政服务机构,将廉洁文化融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日常工作。加大对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发放、殡葬服务收费等专项排查不少于4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督导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重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督导检查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重点检查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