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党支部书记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发言材料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跨越山海,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与XX县XX支部的各位同志相聚云端,共同学习研讨刚刚在今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我感到非常荣幸,也倍感亲切。首先,我代表XX党委办公室支部全体党员,向XX支部的各位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

这部法律的颁布,是我国民族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将党长期以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成功经验和理论创新,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们两个支部能够在此刻共同学习、深入交流,正当其时,意义非凡。我们两个支部,一个身处XXXX,是文化领域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一个扎根西部XX,是服务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线战斗堡垒。支部共建,让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借此宝贵机会,我结合我们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对法律的初步学习,从三个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学习体会,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当之处,还请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让文化纽带连接两地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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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支部共建,虽是微观层面的组织活动,但它承载的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宏大主题。我们要自觉地把共建工作放到国家东西部协作的大格局中去推动和推进。作为中央在京文化企业,我们要把责任、义务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我们要把党建共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效能。通过支部共建这个平台,我们不仅要实现党建工作的互促互进,更要努力寻找双方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资源对接等方面的合作契合点,推动形成更多务实合作成果,让我们的共建工作,成为东西部协作框架下一个小而美、实而精的样板。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文化成果共建共享

“共同繁荣发展”,最终是为了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文化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在与XX支部的共建中,我们可以共同策划一些公益性的文化惠民活动。比如,发挥我们的出版资源优势,为XX县的中小学校、乡镇图书室捐赠一批优质图书,共同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或者,利用我们的数字教育资源,为当地干部群众提供线上培训课程。通过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服务,把党的关怀和安全暖送到各族群众中,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绚烂绽放。

各位领导、同志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我们倍感振奋,也深感责任重大。法律是行动的指南,是前进的灯塔。我们将以此次学习交流为新的起点,继续与XX县XX支部各位同志一道,手拉手、心连心,将法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深化支部共建的推进与实效,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文化国企的一份力量!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