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走在前、作表率,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现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核心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次学习教育的核心目标是,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正确政绩观熔铸于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核心要求上,必须做到“三个更高”和“三个融合”。“三个更高”即学习领悟的标准要更高,查摆问题的尺度要更严,整改落实的成效要更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自我革命中的表率作用。“三个融合”即将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深度融合,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深度融合,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可能存在的重办案数量轻监督质效、重显性指标轻治本抓源、重事后惩处轻日常监督等政绩观偏差问题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奋力谱写XX县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关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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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和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定期通报剖析政绩观错位的典型案例,用“活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固本培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为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并加强对分管室(部)和联系乡镇纪委的指导。各室(部)主要负责同志、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随机抽查、调研访谈、列席学习研讨等形式,对各单位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督促指导。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纠正。把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XX县纪检监察网、官网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大力选树和宣传本系统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严禁搞“作秀式”学习、“盆景式”整改,对在学习教育中出现的“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确保学习教育风清气正、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