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根据院党组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安排,今天我结合近期学习和自身分管工作,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根基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决定着我们的工作方向和行为准则。通过系统学习,我感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解决思想根子问题,必须在理论清醒和政治坚定中,不断夯实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的思想根基。
(一)深刻领悟“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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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司法工作面临的矛盾多、压力大、任务重,这更需要我们有担当的宽肩膀和成事的真本领。我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查摆自身在政绩观上可能存在的偏差,特别是是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案件,掌握第一手情况,坚决不做“遥控指挥”的领导,要敢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切实解决分管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
(三)完善考核导向,激励干警实干担当
作为院领导,不仅要自身行得正,更有责任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我将积极协助院党组,探索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在对分管部门的考核中,要坚决破除“唯数据论”,更加注重对办案质量、司法能力、群众评价、社会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让那些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警有奔头、有甜头,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各位领导、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更是我们每一名司法工作者的终身课题。我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分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