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在中国GCD成立105 周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我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更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工作的方向、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今天,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讲政治强党性,以服务大局彰显政治担当”“担主责抓主业,以公正司法践行神圣使命”“办实事维民权,以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几点意见。

一、讲政治强党性,以服务大局彰显政治担当,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根基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人民法院的第一属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解决的是“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必须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的政绩,最终体现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

(一)把握政治方向,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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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锤炼过硬作风,增强纪律执行力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过硬的作风作保障。要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要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确保司法廉洁。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通过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警把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同志们,政绩观是镜子,照出的是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境界格局;政绩观是尺子,量出的是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工作实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质量审判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