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副职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材料(2533字)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局党委举办这次读书班,正当其时,意义深远。通过近期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我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有了更深刻的领悟。下面,我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和体会,与同志们交流共勉。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根基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发展成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从思想深处、政治高处明晰其核心要义。

一是,深刻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对党忠诚是公安队伍的建警之魂、立警之本。树立正确政绩观,最核心的就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任何政绩,首先必须是经得起政治检验的政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公安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进行,将学习教育与公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二是,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根本价值追求。“人民公安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书记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就明确了我们创造政绩的价值标尺。政绩好不好,要看人民群众答不答应、高不高兴、满不满意。在公安工作中,这意味着必须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让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上,做到可感可及。无论是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还是窗口服务、交通管理,都必须以人民之心为心,把群众口碑当作最好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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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摆问题是基础,整改落实是关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履职担当、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必须将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做好公安主责主业的强大动力。

一是,以执法公信力为标尺,校准执法办案的“政绩坐标”。必须彻底转变绩效考评导向,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的执法质量评价体系。淡化对破案率、打击数等单一指标的过度考核,强化对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综合评价。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执法回访反馈等作为衡量执法成效的关键绩效指标引导全体民警树立“办好一案、赢得民心”的理念,将精力真正投入到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上来,实现执法的精准化和人性化。

二是,以群众满意度为追求,提升服务群众的“政绩温度”。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更多警力下沉社区、走进群众,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将服务触角延伸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让公安工作的政绩更有温度、更得民心。

三是,以长远发展为导向,夯实队伍建设的“政绩根基”。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看“显绩”,更看“潜绩”和一贯表现,大力选拔和使用那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同时,要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统筹规范各类督导检查、评比考核和台账报表,让基层民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夯实基础的本职工作中去。通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激发全警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坚实政绩。

我的发言完了,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