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着力培育“以政领财、厚生惠民、精筹细算、崇廉尚俭”的天津财政精神,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以强化政治引领为根本夯实正确政绩观
财政部门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性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让正确政绩观扎根内心深处、融入灵魂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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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用好考评“指挥棒”。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打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组合拳,围绕深化财政改革、化解债务风险、盘活资源资产等财政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予以及时奖励。注重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设立“光荣榜”推介优秀代表和经验做法,先后推荐 9个集体、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在全系统营造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浓厚氛围。
三、以从严管理监督为抓手践行正确政绩观
财政部门注重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突出管好“关键少数”,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质效,时刻校准政绩观偏差,防止出现政绩观错位问题。
一是抓住关键“人”。坚持依靠制度管人,注重以制度建设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治本之策,先后制定修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具体落实举措、加强年轻干部监督、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进一步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兼职审批等各项制度,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和承担重点任务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综合运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方法,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督促其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是抓住关键“事”。坚持将正确政绩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财政重点任务提质增效“1+10+4”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明确 5 方面23 项改革任务,建立清单化、台账式落实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责任,打通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千方百计统筹调度资金。2024年超额完成收入预期目标,同比增长5.2%,增速位居全国前列;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使政府财力超过 300亿元;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现2023—2024年两年攻坚计划圆满收官。三是抓住关键“点”。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聚焦完善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建立“1+9+N”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构建起廉洁安全“防火墙”。强化问题导向,紧盯干部可能出现的政绩观异化、政绩观偏差问题,坚持常态长效纠树并举,推动规范履职、规范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政绩观的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