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研讨材料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局里安排,我就“坚决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这一主题,结合近期参加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及自身在办公室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和文字综合等工作的经历,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和体悟,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

一、立党为公、为民造福,铸牢执法为民的政绩观之“魂”

政绩观是干部从政的“总开关”,其根本在于回答“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首要的就是要将“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根植于心、外化于行,铸牢执法为民的灵魂。

一是心怀“公心”,筑牢信仰之基。总书记总书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性是政绩观的决定性因素。在办公室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对此感触尤深。这项工作要求我不仅要组织学习、起草文件,更要在日常监督提醒中,时刻绷紧公私分明这根弦。我认识到,所谓的“政绩”,绝不是个人晋升的“敲门砖”,而是为党分忧、为民谋利的责任状。只有内心纯粹,一心为公,才能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时站稳脚跟,才能在处理复杂的执法难题时,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我们局里常态化开展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正是为了不断涤荡我们思想上的尘埃,确保权力姓公不姓私,确保我们手中的执法权真正用于服务公共利益,而不是满足个人私利。

二是情系“民心”,找准政绩之源。正确的政绩,最终要落脚到人民群众的口碑上。过去,一些地方出现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看似光鲜亮丽,实则劳民伤财,根子就在于政绩观发生了偏差,忘记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我们的政绩不在于高楼大厦,而在于街巷的整洁、市场的规范、群众脸上的笑容。我局近年来推进的一系列民生实事项目,就是最好的证明。无论是为解决群众饮水便利而增设的便民直饮水机,还是为了平衡小商贩生计与市容秩序而科学设置的“邻舍集”摊点群,这些看似微小的举措,却实实在在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处理群众的投诉件,我看到群众的满意率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不断提升,这让我深刻体悟到,真正的政绩,源自于对民情的深入洞察和对民意的真诚回应,是蕴含在每一件为民小事中的民心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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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靠实干来支撑、靠实绩来检验。办公室工作虽然不像一线执法那样直接冲锋陷阵,但同样是全局工作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每一份文件的起草、每一次会议的组织、每一项工作的督办,都需要我们以极端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久久为功。

一是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甘做“潜功”。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告诉我们,真正的功绩,往往不是那些立竿见影的“显功”,而是需要长期坚持、默默付出的“潜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同样如此,比如,建立一套科学的执法考评体系、完善一套规范的执法案卷标准、或者推动一项长效的市容管理机制,这些工作可能不会马上带来鲜花和掌声,但却能从根本上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城市治理的长远效能。作为办公室的一员,我所做的文字综合、统筹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更是典型的“潜功”。我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甘当“铺路石”,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一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最坚实的支持和保障。

二是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力求“实效”。“真抓”才能触及本质,“实干”才能解决问题。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在工作中,我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经手的每一项工作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起草一份工作方案,就要深入调研,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跟进一项重点任务,就要一竿子插到底,直到问题解决、见到实效。要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城市管理的堵点难点,用“绣花”功夫把我们的工作做细做实,用可感可触的工作实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认可,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是秉持“人民评判”的标尺,检验“政绩”。政绩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人民满意,是评价我们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近年来,我局持续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将其作为检验我们工作得失、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依据。这提醒我,无论是撰写一份报告,还是参与一项决策,都必须时刻思考:群众是否答应?人民是否满意?是否参与和共享发展成果?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不偏离我们政绩的“含金量”,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行稳致远、最磅礴的力量。

我的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