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政绩观偏差的严重危害,从思想源头找差距、挖根源、强党性,切实厘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思想认识问题,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二、学习安排
(一)第一阶段:专题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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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现场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陈列、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警示教育从“看得见”深化为“记得住”。参观结束后,每名参加人员须结合参观感受撰写不少于xxx字的心得体会,由所在支部统一收集存档。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本次警示教育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党委办公室负责会务协调保障,组织部门负责学习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纪检部门负责案例通报材料的梳理和警示教育专题片的遴选,各部门(科室)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党员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人员全覆盖、无缺席。
(二)材料准备。党委办公室须提前将《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央及上级党委印发的典型案例汇编等学习材料印发到位,确保参会人员人手一份。各支部要提前安排自学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切实提高集中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成果运用。警示教育会结束后,各支部务必在x个工作日内将分组研讨情况、党员心得体会等材料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门,纳入专题学习教育档案统一管理。党委将把警示教育的组织落实、党员干部的参与表现以及后续整改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力戒形式主义。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警示教育会杜绝“为开会而开会”的倾向,不追求表面热闹,不安排不必要的填报任务。关键在于促使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触动、真正进行反思、真正抓好整改,用警示教育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教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