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学习研讨发言

更新时间:2026-03 来源:网友投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这是党中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的重大部署。总书记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干事创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总书记总书记重要论述,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担当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筑牢思想根基,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指向。(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牢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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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在树立鲜明导向上持续用力。考核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有什么样的考核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追求。要健全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既看经济指标,也看民生指标、生态指标、安全指标;既看发展速度,也看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既看显绩,也看潜绩;既看客观条件,也看主观努力。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现场看、多听群众说,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对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那些搞虚假政绩、形象工程的干部,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三)要织密日常管理的“防护网”,在强化监督约束上持续用力。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组织部门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干部考察、年度考核、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政治监督、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的重点,对查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盲目举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和离任交接制度,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政绩观偏差行为无处遁形。

(四)要营造崇尚实干的“大气场”,在加强宣传引导上持续用力。氛围也是一种导向,环境也能塑造人。要加大对学习教育进展成效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和宣传一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讲好他们不忘初心、为民造福、真抓实干的感人故事,用榜样的力量引领风尚、凝聚力量。要组织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让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同时,也要对反面案例进行适度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良好风尚,让正确政绩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成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要压实主体责任的“责任链”,在强化组织领导上持续用力。抓好学习教育,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好这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学、作表率,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学习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学习教育走过场、搞变通,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政绩连着民心,政声人去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我们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这次学习教育为新的起点,常怀忧民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葆奋斗之志,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篇章,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