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把增强党性置于首位4600

更新时间:2026-04 来源:网友投稿

为政之道,修身为本。总书记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根本所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 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一、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决定因素

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属性。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党性和人民性始终是统一的。我们党百余年来始终旗帜鲜明,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党性是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决定性因素,而正确政绩观正是强党性的外在体现。

这是由中国GCD的性质宗旨决定的。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增强党性置于首位。党的性质和宗旨最突出的是“人民”二字。这也是党同资产阶级政党最为根本的区别。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的资产阶级政党往往代表少数人的利益,无法实现带领中国走向独立和富强的历史重任。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始终坚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工作。一百多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性就是党性,增强党性就是站稳人民立场。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出发点是为民造福,而非为一己之私利。如果党员干部政绩观出了偏差,干事创业只是为了个人升官发财,那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总书记总书记强调:“GCD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治国有常, 利民为本。人民性就是党性,党性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共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以强党性为根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为人民创造更幸福的生活。

这是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现实需要决定的。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二十大制定了两步走的总体战略安排。从2020年到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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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教育引领机制,以坚定信念明政绩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党性教育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融会贯通, 达到“1+1>2”的效果。一是推动党性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协同施训。在各级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中,将政绩观纳入授课要点,并加强与党性教育的衔接。党性教育不只是锤炼党性的重要一环,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效抓手。通过融合式教育,党员干部要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二是健全理论学习督促机制。理论学习的重点是对党忠诚和实事求是。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实事求是是最大的党性。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归根到底源于对党忠诚,源于实事求是。各单位要以学习督促机制为引领,鼓励党员干部追本溯源学、联系实际学、严格标准学、创新方法学。

优化考核选人机制,以鲜明导向促政绩落地。科学有效的考核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关键一环。鼓励干部为民造福,就要用好考核选人这个关键。一是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政绩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考核内容设置要精准,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为考核重点,建立健全政绩考核清单。通过指挥棒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显绩、潜绩都是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改进优化政绩考核,让“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追求。二是发挥考核结果导向作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改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同时,要用好考核结果。一方面,推动干部政绩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并将考核结果同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另一方面,以考核结果为导向,将真正忠诚可靠、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好干部用起来,并将政绩考核存在欠缺的干部调整下去。

健全担当赋能机制,以实干奋斗创政绩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

化长效化,必须坚持实干担当。“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要做到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一是按规律办事,涵养定力。总书记总书记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坚持着眼长远、打牢基础,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本质是未按规律办事,未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按规律办事要求党员干部涵养定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确定工作目标和举措,才能防止失误和折腾。二是以实干奋斗出政绩,主动担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在发扬历史主动精神的同时,须谋定后动。“十五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对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充分掌握客观规律基础上,涵养定力与主动担当同向发力,以实干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完善监督容错机制,以制度保障守政绩底线。体制机制是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当前,为推动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应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面对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存在的偏差,要以各类监督协同发力,尤其是强化政治监督“。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均是党性不强的表现,本质上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总书记总书记指出:“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对于这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绝不让政绩观不正、弄虚作假者得利。二是健全问责容错机制。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作秀式”调研、“面子工程”等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治权的紧迫性与必要性。要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治权砥砺干部担当作为。对于追求潜绩等出现的失误,要通过容错机制予以保护性支持。健全干部潜绩评价清单,健全群众评价机制,让有为的人有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一张蓝图绘到底,助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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